政信類信托產品 ,指的是信托公司 與各級政府及其下屬企業共同合作,通過單一或集合的形式發行信托產品來接受或募集資金,并將資金運用到以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各類政府項目之中以獲取收益。為保障收益的有效實現,政府及其下屬企業會以自身能力為基礎提供一定的信用增級措施。
政信類信托業務,是國內現有信托業務的起源性業務。其實,從2003年開始,一批信托公司以政信類業務作為突破口摸索出了中國信托公司新的業務經營模式,形成以投融資為手段的理財方式,后來逐步派生出房地產信托 、證券投資 信托和工商企業類信托等多類型的信托業務,并一直是眾多信托公司最主要的業務類型和收入來源之一。
中國三十余年改革開放促使8-9多億人口涌入城鎮,10多億人口從低收入向小康社會和中等收入社會逐步邁進。在這一進程中,政府融資行為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大規;A設施建設不可或缺,用以滿足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日益快速增長的公共物品需求。
相比較OECD(經合組織)國家中普遍高于90%的債務負擔率水平,我國政府宏觀債務水平是低于歐美日等發達國家。西方政府負債多屬于消費性負債,借錢主要用于補充社保 養老、公務員開支和社會救濟等方面,基本沒有經濟效益。與之不同, 中國政府負債屬于投資型負債。
我國政府的大量借款是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在城鎮化的進程中不斷滿足經濟發展和人口流動的需求。未來10年,全國各城鎮要新增約不低于3億農村轉移人口和新生人口,會形成10-20個千萬級人口的大城市,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給壓力依舊巨大;同時也能創造新的財富增量,拉動經濟發展并獲取巨大的土地出讓收入和稅收收入。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國政府擁有的資產應該是全球政府中最大的,除稅收收入以外,還擁有包括土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農林礦產等經濟資源。所以,僅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中國政府的資產負債率以及資產質量和規模在全球各國政府中都是比較優良的。
中國政府可以比較從容地在人民銀行和財政部之間進行貨幣數量的調節,以應對債務的流動性風險和兌付風險。因此,即使個別地方債務出現一些問題,在中央政府和各省市級政府的全面統籌下也能有效得以化解。
當前是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高峰期,以優化國內的交通運輸、水電氣的供應以及文化休閑場館等公共物品的投放,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品質。信托業務作為一種重要的投融資渠道可以在其中發揮較大的功能作用, 政信類信托產品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資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信托公司募集社會投資者的資金,將資金運用到社會民生工程中去,這本身是一種金融創新,建立了一種直接融資方式。針對社會資金解決社會公共物品供給不足的問題,形成社會公眾和政府間的合作互動,調配經濟資源。“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來擴展融資渠道,解決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上的短期資金不足問題。
特別是一些BT工程項目,對政府以及下屬企業形成應付賬款,在不增加其短期負債的情況下,通過信托融資方式對應付賬款予以買斷。一方面解決了建設單位的資金快速回籠問題;一方面將政府以及下屬企業短期支付予以期限拉長,使之能在還款節奏上更趨于合理。
2、社會公眾享受最大化的經濟發展成果
與普遍認為的政府基礎設施建設是無效益或低效益的投入不同,事實上絕大多數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帶來較大的綜合經濟效益。以地鐵建設為例,政府通過地下交通的建設來節約地上土地資源,以此發掘地上土地的最大化價值利用;同時擴展城市空間帶動綜合資產價值的增值,并獲取超額收益。政府通過信托方式吸引社會公眾投資參與經濟建設,并將產生的增值收益回饋給社會公眾,有效實現政府和群眾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當然,在政信類信托業務中對目標地方政府及其下屬企業的展業評估上,信托公司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分析模型和風控措施——主要是對融資對象要有基本評估,如:(1)當地財政總收入和一般本級財政收入,以及未來財政收入的增幅情況;(2)當地財政的總負債規模和負債率;(3)平臺公司的資產規模、資產質量、收支狀況和現金流量等;(4)所投項目的綜合經濟效益和主要還款來源安排等方面形成有效判斷。信托公司內部要有一套好的評價體系,以確定交易對手的融資規模和期限,以及未來還款的現金流安排,基于此來設計交易結構,為廣大投資者提供更多安全有效的理財產品 。